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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大学法学院与最高检新闻办签署合作备忘录

作者:   时间:2020-10-26   点击数:

11月3日上午,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在京签署《检察新闻传播检校合作备忘录》,决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高校双方优势资源,打造检察新闻传播学术研究高地及决策咨询智库、检察新闻传播人才培育等重要平台和窗口,创新法律与传播综合型人才培养模式,共同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故事、法治故事,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
根据备忘录,双方将在实务授课、传播策划、案例研究、课题调研、研修培训、学术活动、实训研究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。

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(新闻办)主任王松苗表示,这是最高检新闻办第一次与高校建立检察新闻传播合作机制,最高检领导对此非常重视,要求双方能够相互吸纳智慧,以“求极致”的精神,把检察新闻传播做实做新做出品牌,让检察故事更多“飞入寻常百姓家”,让更多检察产品“破层出圈”。同时,结合教学需求,共同创新法律与传播综合型人才培养模式。最高检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部部长周玉庆表示,希望双方建立完善高端交流机制、定期问题研讨机制、常态化人员交流机制,促进新闻传播理论与检察宣传实践“同频共振”,提升检察新闻传播软实力。

法学教育应该走向社会,塑造法治文化,促使社会树立法治信仰,引领社会的价值观。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方青介绍,厦大法学院正加快法律与传播综合型人才培养步伐,并于2020年春季率先在全国高校开设《法律传播学》创新课程。宋方青表示,期望双方不断丰富共建内容,深入创新合作模式,启迪学生法律传播思维方式、训练学生法律传播实践技能。厦门大学是国家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,厦大法学院也有近百年的历史传承,相信双方能够以此次合作为契机,共同打造检察新闻传播理论研究及实训基地,为我国检察系统培养检察新闻传播人才提供相关智力支持,促进检察新闻传播骨干人才培养、人才库建设。

最高检办公厅、政治部、新闻办、检察日报社等部门负责同志、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郑金雄、办公室主任林旭荣、教学实验室中心工程师胡方舟出席。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检察日报社采编合成中心、融媒体采编中心、最高检影视中心演播室、人民检察院博物馆等。

(法学院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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